资产清查服务询价公告

发布时间:2023-07-13浏览次数:

根据有关规定,我院将对本单位国有资产开展盘点清查、处置等综合事项服务,询价信息如下:
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
(一)项目名称

河南职业技术学院资产盘点清查服务。

(二)项目预算

本项目预算费用为人民币玖万捌仟元(小写:98000元),超过预算报价无效。

(三)服务需求

1.以2022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基准日,对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核实,完善资产存放位置及使用人等信息,出具专项评估报告并粘贴资产卡片;

2.对发现的资产损益(盘盈、盘亏、报废毁损)等问题提出经济鉴证意见,开展后续处置等综合事项服务工作;

3.其他需评估的内容。

(四)供应商评选方式

投标机构需按时限要求报价,询价采购采用最低价评标法,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机构作为成中标机构。

二、资格要求

(一)供应商须具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,即:1.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2.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3.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4.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5.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。

(二)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。

(三)供应商未被“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”(www.gsxt.gov.cn)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,未被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“中国裁判文书网”(wenshu.court.gov.cn)无行贿记录。

(四)本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单位的注册会计师。

(五)不接受联合体报价。

三、报价文件提交相关事宜

(一)报价截止时间

 2023年7月19日下午17:00分(北京时间)

(二)递交报价文件地点

通过邮寄或自行递送方式递交报价文件。地址:郑州市郑东新区平安大道210号河南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411室。

(三)报价文件需要提供材料

1.报价单;

2.投标单位基本情况(成立时间、规模、相关业务业绩等),需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费记录复印件;

3.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;

4.报名人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、加盖公章的“授权委托书”;法人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;

5.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;

6.“信用中国”查询报告、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及无重大违法失信承诺书。

注:所有提供材料需密封完好并加盖公章

四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

联系人:刘老师、张老师

联系方式:0371-69307160

 附件:报价单.docx


 


河南职业技术学院

2023年7月13日